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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案件代理来电咨询 平和成律师事务所2

发布时间:2021-01-07 03:00:00        作者: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执行

    间接执行:在外国和旧中国的强制执行中,还有间接执行,即对zhai务人的人身加以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被申请人拒不自动履行执行文书规定的义务时,人民fa院只能强制执行他的财产,或者强制他为一定行为,而不能以被申请人的人身作为执行的对象和手段。只有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以bao力进行反抗,妨碍执行员执行职务时,才可以依法对他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予以ju留;如果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以依法追究责任。答:股东zeng资不实,不论公司zhai务发生在不实zeng资之前或之后,都可以追加zeng资不实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在zeng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但这种强制措施, 并不是民事强制执行的手段。 2008年4月1日起实行了新的民诉法,对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加重了处罚。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


第十三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记载的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组织机构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zheng件号码和住址;   (二)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li案时间、执行fa院;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人民fa院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布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错误的,可以向执行fa院申请更正。执行fa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更正。   第十五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fa院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人民fa院应当依法办理续行查封、扣押、手续。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fa院应予支持。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人民fa院应予支持。第十一条案件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又符合移送破产审查相关规定的,执行fa院应当在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同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fa院进行破产审查。   第十七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人民fa院可以依法予以罚款、ju留;构成fan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fa院应当在三日内将案件信息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中屏蔽:   (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的;   (二)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三)依法应予屏蔽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什么情形下执行机构应当审查?

答:执行依据中对zhai务性质已明确认定为个人zhai务的,不应在执行过程中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以下均包括原配偶)为被执行人。(三)无法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本款第二项规定的财产情况的,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隐匿、转移财产所在地进行必要调查。执行依据中没有对zhai务性质作出明确认定、申请执行人曾经在过程中撤回对配偶方的起诉、调解书虽列明配偶为当事人,但是未要求其承担实体责任的,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实施机构均应当予以审查,并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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