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3306137009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主营: 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天助网 > 商铺首页 > 新闻列表 > 申诉条件来电咨询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第7年 |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江苏 苏州
联系卖家: 吕亚 女士   
手机号码: 13306137009
公司官网: pinghec.tz1288.com
公司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产品推荐

申诉条件来电咨询

发布时间:2021-11-07 09:35:00        作者: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成立近二十年来,具有较高的法律功底以及办案经验,能够为您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从事以下业务:公律业务、执行案件代理、再审案件代理、不liang资产处置等业务!


当事人申请再审注意事项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不得申请再审。

2.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4.人民fa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1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

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fa院的上一级fa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2、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对管辖权异议作出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对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再审时缴纳费情形:


一般不需要缴纳费,但是有例外。

根据《费用交纳办法》

第九条 根据民事法和行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tui翻原、裁定,向人民fa院申请再审,人民fa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fa院一审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fa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tousu@tz1288.com
  • 吕亚女士
  • 手机:13306137009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天助网上看到的!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电话:13306137009传真:0512-65829511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天助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天助网联系,如查证属实,天助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天助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tousu@tz1288.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采购优选 | 公司资讯 | 企业图集 | 联系我们

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0512-65296687 传真:0512-65829511 联系人:吕亚 13306137009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718号二楼西 主营产品:经济纠纷,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天助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